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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益性捐赠票据由谁开

    法律分析: 去同级财政部门领。一、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并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按照《桐清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可以到同级财政部门申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二、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实行凭证领用(购)、分次限量、核旧领(购)新的申领制度。公益性社会组织首次申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时,应按规定程序先行申请办理《财政票据领用(购)证》,并提交申请函、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

  • 会计视野法规库: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公益性单位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切实做好捐赠票据启用准备工作

  • 个人对公益事业的捐赠如何在个税税前扣除?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八条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

  • 公益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将规范

    据财政部网站披露的消息,财政部6日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规范捐赠票据使用管理,财政部日前制定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自2011年

  • 公益组织申领捐赠票据不再是难题

    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以下简称捐赠票据)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性组织(以下简称公益性单位)按照自愿、无偿原则,依法接受并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财物时,向提供捐赠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关于捐赠票据的种类和使用范围 根据使用单位及捐赠资金性质的不同,我省可用于捐赠收入的财政票据分为三类,分别为:公益事业捐赠票据(财政部文件中具体票据名称为 “ 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 )、江苏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和江苏省捐赠专用收据。 1. 公益事业捐赠票据。除纳入政府非税收管理的公益事业捐赠收入外,公益性单位接受公益事业的捐赠财物时,向捐赠人开具的凭证,此票据为全国统一式样,票据见《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附件。

  • 如何开具公益性捐赠票据?

    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 票据 ,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新设立的基金会在申请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原始基金的捐赠人可凭捐赠票据依法享受税前扣除。 《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

  • 上海大学公益捐赠票据的使用细则

    本细则所称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以下简称"捐赠票据"),是指上海大学按照自愿、无偿原则,依法接受并用于教育事业的捐赠财物时,向提供捐赠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一、捐赠票据的适用范围

  • 财政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性组织(以下简称公益性单位)按照自愿、无偿原则,依法接受并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财物时,向提供捐赠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 天津市财政局首页

    为方便相关单位办理票据核发业务,从 2015 年 8 月 15 日起 ,天津市财政局征收局核发《天津市社会团体会费收据》(以下简称社团收据)和《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以下简称捐赠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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