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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对公益事业的捐赠如何在个税税前扣除?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八条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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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首页
省直各单位,各市县财政局:为规范海南省公益事业捐赠电子票据使用和管理行为,加强捐赠收入财务监督管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4号)、《财政部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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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财综〔2024〕1号、粤财综〔2024〕16号的贯彻落实工作,对照相关要求,严格做好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使用和管理。按规定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纳入广东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管理,实行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提高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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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组织是否可以开捐赠发票有什么前提条件?
财政部门依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和《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慈善组织提供的申请材料 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管理规定的申请予以核准,办理 《财政票据领用(购)证》,并发放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再次申领时,应当 出示《财政票据领用(购)证》,并提交前次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情况, 包括册(份)数、起止号码、使用份数、作废份数、收取金额及票据存根等 内容.财政部门对上述内容审核合格后,核销其票据存根,并继续发放公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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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是发票吗
是的。 只要是慈善机构或者事业单位开的捐赠票据,都被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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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综〔2010〕11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政策法规
财政部门依照本办法,对公益性单位提供的捐赠票据使用范围和项目迸行审核,对符合捐赠票据适用范围的,予以核准;不符合捐赠票据适用范围的,不予以核准;并向领购单位说明原因。公益性单位未取得《财政票据领购证》的,应按照规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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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说明
1. 需使用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抵扣个人所得税的捐赠人,请注意当月抵扣,避免跨月使用,更不得跨年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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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公益性社会组织申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社工潮|陇原社工信息网
公益性社会组织再次申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时,应当出示《财政票据领用(购)证》,并提交前次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情况,包括册(份)数、起止号码、使用份数、作废份数、收取金额及票据存根等内容。财政部门对上述内容审核合格后,核销其票据存根,并继续发放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三、公益性社会组织接受捐赠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遵循自愿、无偿原则,并严格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和《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使用公益事业捐赠票据,自觉接受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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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捐赠要取得什么票据才能按规定税前扣除
公益性捐赠要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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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抗疫物资捐赠、转款红十字,没有取得捐赠票据和发票如何扣除?中公教育网
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或个人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
公益事业单位捐赠票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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