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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136条中的“进货查验”到底该如何履行?
按《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货查验的要求,按主体主要分为3类,结合《食品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除食品生产者之外,有关食品经营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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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解读《食品安全法》第136条“免罚”规定如何适用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适用研究 宁俊 吕静 【案情】 2022年3月18日,某市市场局委托具资质检测机构,对该市某大型全国连锁生鲜超市销售的皮皮虾(虾蛄)进行了监督抽检。检测结果,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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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136条全文
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都会购物买东西,但我们在购买的商品的时候,总会买到劣质产品,特别是现在网购非常火爆,买到劣质产品后却不能退还,使得我们的消费权益受到侵犯。关于消费纠纷时现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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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营者进货查验义务,究竟要如何正确运用《食品安全法》第136条?
1、原告所称曾经向被告行政机关提交过涉案商品检验合格证,从询问调查笔录当中可以看出原告当时向供货商索要的是其他批次商品的质检报告,与本次涉案商品批次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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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136条免予处罚的三大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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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136条释义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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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理解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体现了宽严相济、源头治理的立法原则,该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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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136条免责条款的适用条件
提醒 对《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责条款的理解陕西省洛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党志强《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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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136条的免责条款如何理解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 免予处罚,但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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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136条 解释
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都会购物买东西,但我们在购买的商品的时候,总会买到劣质产品,特别是现在网购非常火爆,买到劣质产品后却不能退还,使得我们的消费权益受到侵犯。关于消费纠纷时现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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