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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滥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该如何应对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无固定住处; 2、是案件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重大贿赂案件且有碍侦查。可见,死者暴钦瑞两者都不具备。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要及时向公安监察、检察院等部门提出控告!人民检察院是“指居”和“监居”的监督主体,刑诉法第8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监督”,第7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据此,辩护人面对非常态的“指居”要有控告的勇气、胆识、魄力!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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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项刑事强制措施,如果当事人不适用普通监视居住的,是可以指定居住监视居住的,并且监视居住期限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在新《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过程中,公检机关与律协两方势力进行了多轮博弈、厮杀,在侦查机关的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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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应具备正常生活休息条件
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指定的居所应当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与审讯场所分离,同时安装监控设备,便于监视、管理,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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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应注意的问题
针对监所监察部门新增的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监督权,在法律规定尚不晚上,操作性不强的前提下,讨论如何以更加实际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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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公检法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规定
一、《刑事诉讼法》第75条第一款: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所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值得一提的是,刑诉法并未规定必须在办案单位所在地有固定居所。 第二款: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是否通知指定居所的地点,未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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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会怎样处理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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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适用问题探讨
但笔者从基层检察工作实际出发,认为新《刑事诉讼法》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法条的制定上存在不完善、新《规则》“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具体操作上仍不够细化,在此,对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问题作进一步探讨。 一、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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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有什么区别?.
4、羁押期限不同。刑事拘留最长为37日,而行政拘留最长期限为15日。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两者的区别在于: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取的强制措施,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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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的难点与对策
修改后的《刑诉法》第73条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规定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制度,并规定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刑事诉讼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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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律师说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否被滥用?
② 怀孕 或者正在 哺乳 自己婴儿的妇女; ③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 唯一扶养 人; ④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更为适宜 的;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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