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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动态要闻
第二条 本标准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第三条 本标准适用于判定新建、扩建、改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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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首页
第一条 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 446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标准。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判定各类煤矿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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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整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办法》共设置6章20条。包括总则、挂牌督办程序、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销号、责任追究、附则等6章内容。“总则”部分,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即菏泽市行政区域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挂牌督办工作的管理;二是明确了重大生产安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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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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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公布
第一条 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标准。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判定各类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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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全文废止】政策法规
全文废止,废止依据:发布的2020年11月20日《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已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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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办法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施工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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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北京化工大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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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第十六条“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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