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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借款人对外履行债务后,是否可以要求其他共同还款人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 518 条和第 519 条规定,本案原被告五个共同借款人之间构成连带债务人,该五个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视为份额相同,原告李某有权就超过自己份额的部分向其他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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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是否要承担责任?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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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借款人“玩失踪”不还钱 ?看民法典如何明确还款份额!
第三种认为共同债务属于连带之债,应支持共同债务人之间的追偿权;第四种认为,共同借款人的内部关系直接适用《民法总则》规定的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来处理。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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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借款人未实际使用借款,是否承担还款责任?
5、共同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后,可向实际用款人追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保存好证据资料:《借款协议》、还款证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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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借款人是否必须共同诉讼
第一,可以,债权人有权自由选择要求承担还款责任的义务人;第二,不可行,共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必要共同诉讼,必须将共同借款人一并起诉至法院,即使不起诉,法院应依职权追加其他共同借款人参与本案。 那么共同借款人是否就意味着必要共同诉讼呢,非也。第一,在《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同时《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也约定了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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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中院:共同借款人“玩失踪”不还钱,看民法典如何明确还款份额?
大体主要有四种处理方式:第一种认为共同借款人属于共同债务,不属于连带之债,不应支持共同借款人之间的追偿;第二种认为共同借款人实质上与担保人的性质一样,应适应担保法相关规定,享有追偿权;第三种认为共同债务属于连带之债,应支持共同债务人之间的追偿权;第四种认为,共同借款人的内部关系直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的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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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借款人与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承担责任上有何不同
...是共同借款人,虽然两者可能都会承担还款责任,但担保中的担保人是可以向被担保人追偿的,因此,如果是做担保,一定要标明“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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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解读:关于共同保证人之间是否存在相互追偿权的问题
例如甲、乙、丙三人共同为债务人丁的借款提供担保。由于在共同保证中有多个 保证人 为主债权提供担保,因而能够为债权的实现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具体来说,其特点主要表现在:第一,数个保证人为主债务人提供担保。共同保证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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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共同保证人的追偿权应如何确定?
第一种意见认为,甲只能对借款人王某行使追偿权。实际借款人系王某,乙和丙均是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既然债务已清偿债权人利益得到了保护,那么甲的追偿权仅限于债务人王某;
共同借款人之间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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