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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四条时间界定问题
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原文: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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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
《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发现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A.公安机关 B.人民法院 C.人民检察院 D.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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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135条规定,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
《食品安全法》第135条规定,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 《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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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聘用人员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前两款规定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实施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设定依据《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第一百四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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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中的处罚措施()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一百三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者处以()A.仅处罚款B.对相关责任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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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聘用人员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前两款规定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设定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一百三十五条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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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被吊销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两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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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聘用人员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前两款规定的处罚
权力类别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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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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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理解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体现了宽严相济、源头治理的立法原则,该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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