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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由于各支付机构设立时间不同,支付业务许可证到期日也不同。为保障行政许可相对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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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就《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答记者问
问:《条例》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与支付交易处理两类,有何考虑?答:2010年以来,《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按照交易渠道和受理终端,将支付业务分为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和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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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17号)同时废止。《实施细则》共六章、七十七条,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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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元支付违法遭警告 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云南本元支付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云南本元”或“本元支付”)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对其处以警告。云南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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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元支付违法遭警告 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云南本元支付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云南本元”或“本元支付”)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对其处以警告。云南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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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您早]解读《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5000元限额仅规范账户余额付款
解读《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5000元限额仅规范账户余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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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发布新规《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
对备付金严格监管体现在整个《办法》中,在“监督管理及罚则”中相关规定最为集中。例如,对支付机构、清算机构、备付金银行和特定业务银行违反备付金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由中国人民...
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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