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鄱阳湖提前1年时间进入禁捕期
截至2019年12月30日,我省已有17个涉及到禁捕任务的县(市、区)印发了工作实施方案,18个县(市、区)印发了禁捕通告;全省已经回收渔船(含辅助船)2648艘,回收网具16万公斤,回收捕捞证2019本,完成转业渔民2613人。为做好全省重点...
-
关于开展禁捕退捕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有效保护我县水域辖区及鄱阳湖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1号)、《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禁捕退捕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
-
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
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由有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划定禁捕范围,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
-
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
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由有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划定禁捕范围,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
-
关于公开征求《农业农村部关于规范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长江干流和长江口禁捕管理区, 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大渡河 干流以及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除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明确允许垂钓的区域和时间范围外,禁...
-
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
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由有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划定禁捕范围,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
-
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
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由有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划定禁捕范围,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
-
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
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由有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划定禁捕范围,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
浏览更多安心,自主掌握个人信息!
我们尊重您的隐私,只浏览不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