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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农村厅首页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要求,进一步明确我省鄱阳湖禁捕范围,扎实推进鄱阳湖禁捕退捕工作。我厅组织编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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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关于实行长江流域重大支流十年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此之前实施禁捕。有关地方政府或渔业主管部门宣布在此之前实行禁捕的,禁捕起始时间从其规定。三、大型通江湖泊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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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鄱阳湖禁捕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要求,进一步明确我省鄱阳湖禁捕范围,扎实推进鄱阳湖禁捕退捕工作。我厅组织编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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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起施行!鄱阳湖禁捕范围优化调整!
9月29日,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优化调整鄱阳湖禁捕范围的通告》,明确了鄱阳湖优化调整后禁捕范围、面积和地理坐标拐点,最后确定鄱阳湖禁捕范围总面积为3093.37平方公里。《通告》自2024年10月29日起施行。《通告》明确,以鄱阳湖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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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布鄱阳湖禁捕范围拐点坐标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赣农通告〔2019〕1号)要求,鄱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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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鄱阳县东湖禁止捕鱼的通告
三、鄱阳镇、饶州街道要立即采取措施,做好居民禁捕相关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工作。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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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厅文件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
在水生生物保护区、长江干流江西段、鄱阳湖和其他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内违法从事天然渔业资源捕捞的,依照《渔业法》和《刑法》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处理。(一)在禁捕范围和时间内从事捕捞作业的,由渔业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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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就《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10月18日,农业农村部在官网公告,就其根据...
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由有关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禁捕范围,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han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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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禁捕范围总面积调整
为落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要求,9月29日,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优化调整鄱阳湖禁捕范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了鄱阳湖优化调整后禁捕范围、面积和地理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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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期间,因育种 需要采集水生生物的,由省级渔业主管...
四、执法监督管理 在水生生物保护区、长江干流江西段、鄱阳湖和其他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内违法从事天然渔业资源捕捞的,依照《渔业法》和《刑法》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处理。(一)在禁捕范围和时间内从事捕捞作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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