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卡”违法犯罪人员 12月12日前投案自首可获宽大处理
通告要求至2021年12月12日,在我市违规开办“两卡”,且曾向违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卡)、手机卡的玉林籍人员,要主动前往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外地户籍有关人员请到玉林市对应...
-
新疆:已有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
千里眼视频:【东方卫视《看东方》】新疆:已有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
-
吉安市关于敦促各类违法犯罪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我市发布了关于各类违法犯罪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从宽处理的通告: 一、所有作案在逃以及批捕在逃的各类违法犯罪人员,特别是涉黑、涉恶、抢劫、抢夺、盗窃、涉毒、涉赌、涉黄等违法犯罪人员,要...
-
关于再次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 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进一步扩大专项斗争成果,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再次发布通告如下:一、凡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必须立即...
-
虚开骗税违法人员 国家喊你投案自首
本着宽严相济、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现要求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通告正告,实施虚开、骗税违法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前,向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联系电话:0898-66509344、0898-66509346...
-
跑分就是违法犯罪,又一人投案自首!
近期,通过工作,安化县公安局高明派出所督促一“跑分”涉案人员投案自首。2021年8月10日,在深圳上班的周某晔经其同学廖某骏联系,让其提供自己名下银行卡给他用于“跑分”。当天周某晔名下...
-
@“两卡”违法犯罪人员,速速投案自首!
关于敦促“两卡”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加大对我市非法收购、出租、出售、出借个人银行账户或对公账户、手机卡等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黑灰产业链的打击力度,依法惩处犯罪行为,维护社...
-
3.4万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
34792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同时,截至9月底,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移送司法机关5500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其中,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今年上半年,全国刑事案件同比下...
-
关于再次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 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
2019年1月23日,我省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人员主动投案。为进一步扩大专项斗争成果,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
违法人员投案自首
相关内容浏览更多安心,自主掌握个人信息!
我们尊重您的隐私,只浏览不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