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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普通住宅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非普通住宅:契税3% 二套房:契税一律3% 不满两年上市交易的,不论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除契税外,还要征收5.6%的营业税及1%的个人所得税(北京,上海等地收差额的20%)。 按(卖出时的价格-买入时的价格-合理的费用)*20%;如果不能核实原值,按卖出价格(实际成交价高于评估价格的,按评估价格计算,实际成交价格低于评估价格的,按评估价格计算)*1%。

  • 个税申报要填房屋买卖合同编号,不知道填哪个(总觉得右上角那个太扯了)

    2、非住宅,全征(无年限制)、“增值额”*30%征收。印花税:成交价*0.05% 无法提供原先购房发票等凭证的,按全额的1%交纳个税,否则就要按增值部分的20%交税。

  • 惠州:个人转让二手住宅个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

    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 同时,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

  • 合肥:个人转让非住房可按1%征收个税 利好商业地产去库存

    难以提供完整、准确的原值凭证及合理扣除费用凭证的,按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考虑到规范性文件施行需有一个熟悉政策的过渡期,本公告2017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合肥市地税局相关人员表示,《公告》的出台,可避免纳税人因难以提供房屋原值及其他合理扣除费用的凭证,而导致房产原值等成本无法税前扣除,从而引起税负畸高的情况发生。《公告》出台后,纳税人可采取核定征收率方法计算非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简单明了,易于理解和执行。此

  • 东莞市税务局: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

    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 二、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二、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本公告从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及核定征收率问题的公告》(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行业所得率及带征率调整问题的公告》

  • 买得一套公寓,非住宅,但是购买价格低于发票价格,没有增值额,是不是就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

    一、个人所得税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等相关规定,按转让不动产的收入额减除房产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的余额按20%计征。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2%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 惠州:个人转让二手住宅个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

    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同时,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另悉,此前报道,8月9日凌晨,惠州住建局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中主要提到,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惠阳区暂停向区域内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 调整东莞市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官方解读

    (二)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导语】: 《公告》对我市个人二手房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进行调整,以与全省其他主要城市统一执行标准,保持税负一致。 一、《公告》出台背景。为进一步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公平二手房转让税负,提升办税便利度,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房住不炒”要求,按照有利于“便民办税、为民减负”、有利于优化营

  • 房屋买卖个人所得税?出售房产个人所得税标准是多少?

    房屋买卖个人所得税 一、买家:契税 : 契税 =房屋总价× 税率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 税率 为3%;面积在90平米以下( 首套房 ), 税率 为1%,面积在90-144平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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