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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
一、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附件1)。二、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合同延期的,可以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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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涉税需要准备哪些表格
一、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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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涉税事项怎么核销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文件规定: 一、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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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受理通过文书怎么下载
在【我要办税】-【事项办理】-【事项进度管理】签收文书后,可以下载电子版【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二、增值税预缴申报流程如下:1.选择报验户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预缴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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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
现就新税务机构挂牌后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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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流程
1、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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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涉税事项办理的完整流程是怎样的?
(一)报告表填报。本省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或在我省范围内跨地级行政区范围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通过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或至实体办税服务厅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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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涉税不预缴会怎样(跨区域涉税预缴企业所得税)南宁久信财税公司
跨区域事项涉税事项报告表是是纳税人跨省临时生产经营活动开具的,一个项目两个合同最好按两个合同申请两份报告表,一个合同如果是另一份合同的补充追加,也可以填写一份报告表.报告表日期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执行期限,(已经取消了180天限制),如果工期超出申报的日期,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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