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踢球“犯规”致人受伤被判无需担责
-
踢球“犯规”致人受伤被判无需担责
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足球比赛是具有一定风险的体育活动,金先生作为成年人及足球爱好者,理应充分知晓参加足球比赛的风险。金先生因参加比赛而受伤,要求杨先生承担侵权责任,应举证证明杨先生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法院认为,是否违反体育规则可作为判断行为...
-
踢球犯规致人受伤,是否应该担责?法院这样判决
-
球员“犯规”致人受伤,该不该担责?法院这么判
金先生自愿参加足球比赛,在比赛过程中受伤,应该自己承担风险。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足球比赛是具有一定风险的体育活动,金先生作为成年人以及足球爱好者,理应充分知晓参加足球比赛的风险。金先生因参加比赛而受伤,要求杨先生承担侵权责任,应举证证明杨先生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金先生主张
-
柳州一家长看孩子训练,被球砸中右手骨折!谁之责?
不慎被足球砸伤,属于自甘风险行为,应自行承担事故责任。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受伤与覃某的踢球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无法证明案涉足球系覃某踢出。覃某亦未承认吴某受伤是因其踢球引起。因此,吴某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其要求覃某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请,法院不予支持。 参加足球培训的学员均为未成年人,某足球俱乐部作为营利性机构,具有更高的安全注意义务,并且培训活动与正式比赛相比,风险较为可控。某足球俱乐部作为案涉足球训
-
代表公司去踢球撞成骨折算工伤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蒋慧晨通讯员亓莉莎)小吴代表公司去参加足球赛,比赛时脚下一滑没站稳,不小心撞在了门柱上,造成左侧肋骨骨折。人社部门对小吴的伤情做出工伤认定。小吴是福山区一家汽车配件公司的职工,前不久,他和...
-
5·19事件(中国足球519事件)
5·19事件,又称“国足黑色5·19”,指发生在1985年5月19日北京的球迷因不满国足比赛成绩而恼羞成怒,引发了暴力冲突的历史事件。1985年,刚刚获得1984年亚洲杯亚军的中国队第三次向世界杯发起...
-
索拉里:拉莫斯踢球没有恶意 他身上骨折比谁都多
上一场对阵比尔森胜利的比赛中,拉莫斯肘击了对方球员哈维尔的鼻子,这让皇马队长拉莫斯饱受争议,对此索拉里表示:“我们的队长...
-
踢足球每个队有几个人
足球常见损伤及应对1、足球场上常见的损伤有统计表明,足球运动是创伤发生率最高的运动项目之一。其外伤程度最轻的是擦伤,重的甚至有骨折、脱位及内脏破裂的发生。根据广东省体委医务室的资料(按...
足球场踢球骨折对方有责任吗
相关内容浏览更多安心,自主掌握个人信息!
我们尊重您的隐私,只浏览不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