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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不按照规定将罚没收入上缴国库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分。第十五条 违反规定,擅自开设银行帐户的,同第六条。第十六条 截留、挪用、坐收坐支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的,同第六条。第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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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是2014年12月23日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文件。
行政事业性收费上缴国库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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