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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应怎样行使探望权
若双方无协议,那么法院就要判决了。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望权,每月探望次数可达2至3次。不过,如果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会依法中止其探望的权利。不利因素消失后,当事人也可申请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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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说法|婚姻家庭|如何行使探视权|分秒律师
上海国定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劳动人事 房产物业 民间借贷 合同纠纷 视频内容介绍 根据《婚姻法》第38条,有些人在离婚协议中对探视权未作清楚约定,或虽有约定但对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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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探望权应该遵循什么原则
1、自动取得原则。自动取得原则即探望权不是产生于父母之间的协议,也不需要法院判决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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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行使探视权探视权会怎么样
恶意行使探视权探视可能会被中止探视。【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8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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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行使探望权受到阻碍
(一)要坚持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要落实好这项原则,在审判中我们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综合考虑双方 的经济条件和生活环境。由于抚养纠纷案件所涉及的子女多数是中小学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小孩读书和生活的开支将越来越大,所 以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不能忽视抚养人的经济条件对子女接受良好教育的作用。如果双方的抚养条件相同,则要考虑小孩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的稳定性和连续 性,权衡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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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怎么行使,一方不履行协助实现探视权怎么办?
探视权的行使可以与对方协商行使,一般在不影响子女学习生活的情况下进行,一方不履行协助实现探视权的,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因此,一方不履行协助实现探视权的,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如果子女已满10岁,对是否进行探望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认识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应当强制执行探望权。【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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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行使孩子探视权
首先是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确定。探视权也叫探望权,探望权与抚养权在离婚或变更抚养关系时同时成立。探视权是自然享有的,不用法律来确定,因此所需确定的只是探望方式、时间等。对于探望的时间和方式,首先由父母协商确定,协商不了的,由法院来确定,一般法院会决定一周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但是如果探视不利于孩子的生长,会中止探视权,但是不会取消。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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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以裁判的方式确定探望权的行使
1、依法判令被告协助原告行使 探望权,具体方案为:(1)每周探望孩子一次,周五下午由原告或原告的父母到托儿所或学校将孩子赵甲接回原告住处,周一早由原告或原告父母自行送孩子赵甲到托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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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不能随意行使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该如何行使探视子女的权利呢? 探望权的行使应体现子女的意志。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判决子女归父或母抚养时,如果子女是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得征询子女的意见。同样,探望权的行使方式以及探望权行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得充分征询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是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也不得随意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子女,而应当充分考虑子女自身的感受。实践中,也有滥用探望权的现象。有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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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的行使及中止有哪些条件
一、探望权是怎么行使的?。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的权利。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 对子 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 方法 、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行使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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