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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运车辆发生无责交通事故,停运损失谁来“买单”?

    停运损失谁来“买单”? 法院:保险公司尽到了注意义务,事故全责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营运车辆因交通事故受损,无法从事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停运损失,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偿?近日,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2年12月,张某驾车与李某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作出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认定。李某驾驶的车辆系出租客运车辆,事故导致车辆受损停运33天,后经评估机构评估,李某驾驶的车辆平均营运收入为591元/日。

  • 营运车辆发生无责交通事故,停运损失谁来“买单”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网

    李某驾驶的车辆平均营运收入为591元/日。为此,李某将张某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仙桃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赔偿其停运损失19000余元。  仙桃法院审理后认为,保险公司对停运损失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要看商业三者险合同是否约定相关免责条款。本案中,保险公司提交了投保单、投保人声明、车险“投保人缴费实名认证”客户授权声明书、机动车商业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其中,投保人声明和免责事项说明书,均记载保险公司已就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内容,作出明确

  • 【以案普法】营运车辆发生无责交通事故,停运损失谁来“买单”

    无法从事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停运损失,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偿? 贵州贵阳交通律师事务所来告诉您吧。 近日,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2年12月,张某驾车与李某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作出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认定。李某驾驶的车辆系出租客运车辆,事故导致车辆受损停运33天,后经评估机构评估,李某驾驶的车辆平均营运收入为591元/日。为此,李某将张某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仙桃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

  • 营运车辆发生无责交通事故,停运损失谁来“买单”?

    张某驾车与李某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作出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认定。李某驾驶的车辆系出租客运车辆,事故导致车辆受损停运33天,后经评估机构评估,李某驾驶的车辆平均营运收入为591元/日。为此,李某将张某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仙桃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赔偿其停运损失19000余元。仙桃法院审理后认为,保险公司对停运损失是...

  • 交通事故营运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赔偿是如何规定的呢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法律依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 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赔偿标准

    当中华C3这样的营运车辆因交通事故无法投入运营时,其停运损失成为赔偿的焦点。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财产损失应按照实际市场价格或合理方式计算。具体而言,停运费的赔偿是基于车辆维修期间...

  • 对方全责,我方是营运车辆,修车期间的损失应由谁赔?

    营运车辆是可以主张停运损失的,但停运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由肇事方进行赔偿,对方全责,车主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修车期间的补偿费。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

  • 【以案释法】营运车辆交通事故后停运,损失该如何赔偿?

    林某应予赔偿。至于停运损失数额如何确认,需要综合考虑运营成本、运营能力、近期平均利润率等因素。在计算时,应将运营成本从收入中予以扣除。尹某提供的银行流水、网约车工资清单、租车协议等证据仅能反映其收入情况,无法反映其车辆营运期间必然产生的加油费、加气费等运营成本。据此,法院根据提供的证据,酌情扣除一定的运营成本,按7527元/月计算,赔偿数额为22079元(7527元/月÷30日×88日)。此外,林某的车辆在投保时,约定有不计免赔...

  • 交通事故致车辆停运 合理营运损失应赔偿

        太康县居民张军所有的营运车辆与睢县居民韩进所有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张军所有的车辆损坏而停运,经太康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处理后,张军将韩进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7月21日,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韩进及...

  • 交通事故营运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应否赔偿

    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根据民法理论,赔偿全部财产损失除了直接的财产上的减少之外,还应赔偿失去的可得利益即间接损失。在正常情况下,车辆从事运输所得的利益是必然的、确定的,具有客观必然性。而交通事故则是偶然发生的、不确定的,不能因偶然发生的事故而否定其必然可得利益。将正常情况下车辆营运可预期的必得利益计算才公平合理。关于交通事故营运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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