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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服务业营改增 哪些事项需注意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件)明确了生活服务业的业务认定、抵扣资格和兼营拆分等事项,笔者根据生活服务业具体 生活服务业与大众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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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条款失效](2016版 解读稿)
税屋提示— 1、依据 财税[2017]5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修改为“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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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三类“资产”进项税额抵扣要分清
36号文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对试点纳税人和原增值税纳税人发生此类情形均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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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营改增”三大影响
有业内人士预计,电信业实施营改增后,三大基础运营商利润将下降36.5%。工信部之前发布的一个统计称,实施“营改增”将进一步加大企业税负,“企业反映:目前信息服务业企业利润率不足6%,实施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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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医疗机构免征增值税政策该如何理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三第一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接着,对“医疗机构”进行了定义和列举,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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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及发票开具等38个热点和难点问题
二、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36号 )附件《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规定:“ 一、销售服务 …… (六)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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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条款失效]
税屋提示—1、依据 财税[2017]5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修改为“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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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营改增":不可不知的三个数字
36号文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这两个文件构成了建筑业营改增的主要政策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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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条款失效]
税屋提示— 1、依据 财税[2017]5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修改为“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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