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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将签订“阴阳合同”明确列举为逃税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四庭庭长滕伟在会上介绍,《解释》旗帜鲜明地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方式之一予以明确,为司法机关今后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确切的依据。滕伟介绍,《解释》聚焦新形势下如何有效与涉税犯罪作斗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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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将签订“阴阳合同”明确列举为逃税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四庭庭长滕伟在会上介绍,《解释》旗帜鲜明地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方式之一予以明确,为司法机关今后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确切的依据。滕伟介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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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将签订“阴阳合同”明确列举为逃税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四庭庭长滕伟在会上介绍,《解释》旗帜鲜明地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方式之一予以明确,为司法机关今后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确切的依据。滕伟介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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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阴阳合同”,被明确列举为逃税手段
《解释》针对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进行逃税的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近年来文娱领域发生的几起以签订“阴阳合同”等形式隐匿或者以他人名义分解收入、财产进行逃税、影响极坏的案件,旗帜鲜明地将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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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发布司法解释:签订“阴阳合同”首次被明确列举为逃税手段
《解释》针对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进行逃税的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近年来文娱领域发生的几起以签订“阴阳合同”等形式隐匿或者以他人名义分解收入、财产进行逃税、影响极坏的案件,旗帜鲜明地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方式之一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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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明确!签订“阴阳合同”为逃税手段!
《解释》针对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进行逃税的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近年来文娱领域发生的几起以签订“阴阳合同”等形式隐匿或者以他人名义分解收入、财产进行逃税、影响极坏的案件,旗帜鲜明地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方式之一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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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纳税人签订“阴阳合同”隐匿收入应认定为逃税
《解释》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方式之一予以明确,即纳税人以签订“阴阳合同”等形式隐匿或者以他人名义分解收入、财产的,应当认定为逃税罪中的“欺骗、隐瞒手段”。《解释》共22条,聚焦新形势下如何依法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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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将签订“阴阳合同”明确列举为逃税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四庭庭长滕伟在会上介绍,《解释》旗帜鲜明地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方式之一予以明确,为司法机关今后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确切的依据。滕伟介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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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明确!签订“阴阳合同”为逃税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四庭庭长滕伟介绍,司法解释首次将签订“阴阳合同”明确为逃税方式,为司法机关今后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确切依据。《解释》的重要内容之一便是明确新型犯罪手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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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明确!签订“阴阳合同”为逃税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四庭庭长滕伟介绍,司法解释首次将签订“阴阳合同”明确为逃税方式,为司法机关今后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确切依据。《解释》的重要内容之一便是明确新型犯罪手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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