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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者现场打探:“生鲜灯”禁用首日,仍有部分商家违规使用

    前期,重庆市场监管系统已对农贸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等单位展开排查,要求各经营主体按时将“生鲜灯”改成普通照明灯具。 12月1日,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也展开了现场检查

  • 宁德市开出首张违法使用“生鲜灯”罚单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再使用“生鲜灯”将属于违法行为,违反规定者将被警告或处罚。本月起, 宁德市 全面落实新规,进入“生鲜灯”重点整治阶段,市市场监管局和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少数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淡薄、经多次劝导仍然漠视新规的经营户,依法落实惩戒措施。执法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将充分考虑销售者、消费者利益诉求,加强过渡期宣传和自查,积极引导经营者主动更换照明设施,以“人性化”措施提升监管“温度”。

  • 生鲜灯禁用前1天:商家主动换回白光灯,电商销售遥控变色灯

    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办法》的出台,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促进作用。资深连锁产业专家文志宏表示,生鲜灯颜色对消费者视觉混淆功能明显,使得消费者难以对商品的状态作出正确判断,因此对商家使用生鲜灯进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不过,在执行过程中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不断推动市场良性发展。” 在政策监管之下,大部分商家自觉进行了调整。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公告显示,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各大市场,对猪肉

  • 记者现场打探:“生鲜灯”禁用首日,仍有部分商家违规使用

    前期,重庆市场监管系统已对农贸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等单位展开排查,要求各经营主体按时将“生鲜灯”改成普通照明灯具。 12月1日,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也展开了现场检查

  • 关于禁止使用“生鲜灯”的告知书

    定期对入场销售者的食用农产品经营环境、条件、行为等进行检查,发现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生鲜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2.对食用农...

  • 沈阳发布2例违规使用“生鲜灯”典型案例

    2024年2月,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 沈阳市 沈河区 果色天鲜生鲜超市生鲜肉销售区仍在违规使用“生鲜灯”,改变了 生鲜肉 的真实色泽,误导了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沈河区...

  • 12月起全面禁止!杭城商超、农贸市场的生鲜灯换了吗?最新走访来了

    菜场、超市里的“五彩灯光”下月起要禁止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对于肉类、海鲜、蔬菜等用的“生鲜<

  • “生鲜灯”误导消费问题不容小视

    记者采访的多位律师和专家均表示,目前法律法规并未禁止使用“生鲜灯”,判断是否造成欺骗的关键,是商家所售卖的商品是否合格,如果商品质量合格,只是利用“生鲜灯”作为营销手段,这种情况并...

  • 加强“生鲜灯”使用乱象监管

    现行法律法规无相关规定禁止农贸市场摊档使用“生鲜灯”照明,市场监管部门只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等基础性工作,把在经营过程中使用“生鲜灯”照明认定为欺骗消费者行为并无法律依据,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无依;消费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商家索赔的成本高、周期长,大部分消费者在买到变质生鲜后也只会忍气吞声。

  • “生鲜灯”将被禁止使用

    如果商品质量合格,只是利用“生鲜灯”作为营销手段,这种情况并不违法违规。“从农田到餐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继修订,对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新规定。尤其是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提出建立实施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迫切需要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环节明确相应衔接要求。“同时,食用农产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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