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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
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教育、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税务、残联等部门和社会团体发展特殊教育的职能和责任,在保障残疾孩子入学、孤残儿童抚育、新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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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内容提示: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一○年八月 为促进我区特殊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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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明确教育、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机构编制、税务、残联等部门和社会团体发展特殊教育的职能和责任,在保障残疾孩子入学、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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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进一步加快发展特殊教育
为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浙江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意见》,就全省残疾人教育体系建设、特殊教育保障水平、特殊教育质量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落实政府责任等五个方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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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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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7日发布通知,转发教育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中央编办、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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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发展的建议
大部分特殊儿童是在普通学校的特教班或随班就读,江浙等地早在“十五”规划期间就对所有在职教师进行了特殊教育的初级培训,但我省到现在还没有计划。4、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不到位 根据省政府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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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
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教育、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税务、残联等部门和社会团体发展特殊教育的职能和责任,在保障残疾孩子入学、孤残儿童抚育、新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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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
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教育、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税务、残联等部门和社会团体发展特殊教育的职能和责任,在保障残疾孩子入学、孤残儿童抚育、新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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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编办、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殊教育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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