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决定》按照聚焦重点问题、着力增强针对性实效性的总体思路,对《消耗臭氧...
-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
根据2023年12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该管理条例由2010年4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3号公布,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3年12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1] 中文名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10年3月24 2010年6月1日 目 录 中华人
-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管理,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的义务,保护臭氧层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
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本条例所称消耗臭氧层物质,是指列入《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的化学品。“《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
-
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本条例所称消耗臭氧层物质,是指列入《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的化学品。 “《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和公布。”
-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
2010年4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3号)公布,《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2018年3月19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2023年12月29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
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
一、 将第二条修改为:“本条例所称消耗臭氧层物质,是指列入《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的化学品。 “《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和公布。”
-
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本条例所称消耗臭氧层物质,是指列入《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的化学品。 “《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和公布。”
-
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本条例所称消耗臭氧层物质,是指列入《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的化学品。“《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
-
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本条例所称消耗臭氧层物质,是指列入《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的化学品。 “《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和公布。”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修改
相关内容浏览更多安心,自主掌握个人信息!
我们尊重您的隐私,只浏览不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