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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根据2022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6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该修正自2022年4月10日起施行) 目录 一、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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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已于2022年3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4月10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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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
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6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作如下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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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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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九件民事诉讼类 司法解释 的决定》已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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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
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所引用的民事诉讼法条文序号与新民事诉讼法出现了不一致,相关条文表述也亟待调整。为切实做好新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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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一九八四年八月三十日)一、管辖问题管辖是确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分工的问题。各级人民法院必须认真执行《民事诉讼法(试行)》(以下简称民诉法)关于管辖的各项规定,坚持“两便”原则,妥善解决管辖中的争议。(1)一方当事人是受诉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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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
案外人对人民法院驳回其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申请再审,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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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在保留生效仲裁裁决作为免证事实的同时,降低其反证的标准,由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司法解释》)第93条、2001年《民事证据规定》第9条规定的“足以推翻”变更为“足以反...
最高院民诉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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