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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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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五条 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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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请假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系在校学生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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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五条 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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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学生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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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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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五条 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 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 者,应写信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请假。假期一 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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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应写信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 ,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 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经过注册后复查合格,即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条 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 到取消入学资格。凡 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须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七条新生进行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经医疗单位证明,短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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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第三条 高等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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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 7 号)、《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教学 C1995]4 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 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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