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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和解程序

    首先,让行为人向被害人及其亲属坦白,并表示悔过。受害人描述了犯罪对他的生活和工作的影响,并描述了他的感受。调解人可以询问...

  • 刑事和解后可以免除刑事处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

  • 刑事和解书签署后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刑事和解书签过之后还可能会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和解协议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的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是由检察院审查起诉。所及即使被害人和解,检察院认为需要起诉,法院认为需要...

  • 达成刑事和解协议量刑可以减多少

    苏义飞律师:对于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 公安机关能否进行刑事和解

    文章参考:《公安机关能否进行刑事和解》 公安机关不可以进行刑事和解。公安司法机关不应当成为刑事和解的促进者应当强调的是,公安司法机关在和解过程中是应当成为一个终局裁判者还是兼具司法者和调停者的双重角色,关系到刑事和解的公信力和生命力。众所周知,公安司法机关是国家公权力的代表,在犯罪行为发生以后,其承担着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的重要机能。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在一定程度上处于同加害人相对立的位置。对此,人们习惯于表达为“侦查机

  • 公安机关适用刑事和解的几个问题

    ...本着宽严相济、惩教结合的原则,最终促成此案当事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2011年11月3日,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决定。在当时新刑事诉讼法尚未通过的情况下,该案引起相当大的争议和困惑。新刑事诉讼法专列一章对“当事...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刑法理论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 轻微刑事犯罪刑事和解有法可依

    新法新规:修改后的刑诉法有两项条款涉及刑事和解制度,第277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 刑事和解检察监督方式之初探

    新刑事诉讼法 增设专章明确引入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后,公、检、法三机关相继出台 一系列配套规定,详尽设计了各诉讼阶段刑事和解的操作程序,然而对事和解的法律监督仍处于真空地带。

  • 适用新刑诉法 办首例不捕案

    1月6日,太湖县检察院对涉嫌交通肇事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决定不批捕。这是该院适用新刑诉法办理的第一起不捕案件。 去年12月,犯罪嫌疑人张某驾驶轻型自卸货车帮人拉砖,不慎将同向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朱某撞倒并致其当场死亡,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太湖检察院审查批捕。该院严格按照新刑诉法对批捕逮捕的社会危险性的细化规定及程序性要求认真审查该案,经承办检察官认为,张某某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但其悔罪表现较好且主动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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