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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一、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二、保障金由县及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在肥省属用人单位应缴纳的保障金,由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负责征收;其他单位(含中央、外省市单位),由所在地地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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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
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 (2011年12月...第五条地方国家机关应当尊重残疾人对公共政策和残疾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法保障残疾人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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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2024年安徽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有关事项的通告
其中:残保金由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负责征收的单位,应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选择“省残联”,点击进入后选择“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进行在线办理;也可以到安徽省政务服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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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首页
为减轻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税收负担,改善生活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 2018 年 8 月 31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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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国税发[2008]9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人安置单位年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关于对残疾人安置单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各项条件实行年审的规定,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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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残疾人本人从事个体户经营,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安徽省内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税法〔2019〕157号)7.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享受主体】安排残疾人就业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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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残疾人补助政策及就业保障金计算方法规定
二、保障金主要由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或地方税务部门分级负责征收,由各级财政分级管理。市、县代省级征收的保障金,按规定程序将60%划入本级国库,40%缴入省级国库。市、县代省年审的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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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八、《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加强和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社[2011]749号)、《安徽省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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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名 称: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关 键 词:所得,安徽省,国家税务总局,烈属,税务局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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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人安置单位年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关于对残疾人安置单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各项条件实行年审的规定,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民政厅和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
安徽省 残疾人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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