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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 | 广东监管局向天健会计事务所出具警示函
决定书最后指出,广东监管局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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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有限公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有限公司于2008-12-30在东城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陈箭深,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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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收监管函,因为这10个方面执行不到位!
监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警示、处罚文件,都是非常好的审计知识学习材料。我们不仅可以从中一探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领域,还能窥见那些行业老司机也常翻车的地方。本期继续更新《跟着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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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监管局向天健会计事务所出具警示函
决定书最后指出,广东监管局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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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3位会计师收警示函
7月25日,北交所公布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3位会计师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事涉北京蓝色星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蓝色星际”)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经查明,蓝色星际IPO过程中存在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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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3位会计师收警示函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徐蔚)7月25日,北交所公布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3位会计师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事涉北京蓝色星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蓝色星际”)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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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禤文欣、陈建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19〕119号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禤文欣、陈建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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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泰电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之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3〕1073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电器公司或公司)转来的《关于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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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齐晓丽、汪文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齐晓丽、汪文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齐晓丽、汪文龙: 经查,我局发现你们在执行江西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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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与六名注册会计师被出具警示函
原标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与六名注册会计师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投行业务资讯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1〕12号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工作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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