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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人民政府 县政府办文件 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保障政策的通知
一、扩大经济适用房收入保障范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由原来的19440元/年调整为21240元/年。 二、扩大限价商品房收入保障范围。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由原来的31254元/年调整为31260元/年。 二、扩大限价商品房收入保障范围。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由原来的31254元/年调整为31260元/年。 三、明确家庭住房困难标准。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高于20平方米。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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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安全帽使用管理的通知》文件中执行规范标准进行调整的通知
我局对 2 019 年 4月3 0 日 印发的 《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安全帽使用管理的通知》 文件中适用的标准 《头部防护 -安全帽》(G B 2811-2007 )和《头部防护安全帽选用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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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及有关成员调整的通知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由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调整为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二、主任委员调整为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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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调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盐房金管〔2020〕3号)的解读
根据《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的规定,确定2020年度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总额。月平均工资总额=年度工资总额/12。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规定执行。职工工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绩效)、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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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8栋“青工楼”教工宿舍调整住房的通知
一、 北校区 58 栋“青工楼”过渡房(公寓式单间)调整方案 1 、安置房源: “青工楼”过渡房(公寓式单间) 2 、 调整对象 :现租住北校区 39 栋、 58 栋( 2 人一间)、现租住南校区须调整到北校区工作的科级干部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未婚教职工,以及年龄在 30 周岁以上的未婚男教工、 28 周岁以上的未婚女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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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有关规定的通知
一、借款人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时,原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与商业贷款部分的还款方式必须一致,现调整为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分别选择还款方式,即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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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16.2)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 购房贷款 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 改善 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住房 贷款政策 按原规定执行。二、在此基础上,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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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的通知
已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保障方式,因此结合我市保障性住房供需实际,现将配建政策做出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政策、暂停配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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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含住房);通知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7年04月09日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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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委托提取还贷业务有关操作的通知
中心将通过住房公积金短信平台,对有关职工进行政策调整告知,以满足职工的知情权。5月15日起,中心启用新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新版协议印刷完成前,管理部需人工...
关于对调整住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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