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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下发通知,关于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的消息来了…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解决个体工商户尽快恢复营业问题”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2月27日,六安市专门印发《关于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的通知》,要求各地安全有序抓好疫情防控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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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停业、复业登记
一、停业登记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因特殊情况需要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停业前向主管国税机关综合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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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现就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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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布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为支持广大 个体工商户 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2021年2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对2021年3月1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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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是税务总局发布的文件,成文日期是2020年02月29日。中文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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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贯彻落实相关税收政策,现就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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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明确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
记者29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增值税优惠政策,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公告称,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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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贯彻落实相关税收政策,现就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 2020 年 2 月底以前,适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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